手续如下:
第一,买方选定房屋之后,买卖双方就要进行信息沟通了。
第二,如果第一步没有问题,就可以进行签约了。
第三,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第四,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第五,缴纳税费。
第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第七,如果买房人无法全款买房,就将进入最重要的贷款环节了。
第八,买房付清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至此,交易流程正式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 权属有争议的;
(六)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