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应该写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住所、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2、转让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3、流转土地用途;4、转让价款;5、合同的变更和解除;6、违约责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