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对家庭暴力,从家庭成员做起,善待家人,尊重妇女,爱护儿童,争当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2、夫妻双方要善于沟通,互相理解,努力经营好婚姻家庭,使每一户家庭都洒满真、善、美的阳光。

3、广大市民对家庭暴力的发生决不保持缄默,要向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法律依据】

《反对家庭暴力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

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