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继承不动产时,因需要进行不动产的产权变更,因此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但需要按0.05%税率缴纳印花税;与被继承人没有血缘关系的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被继承人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因属于赠与行为,要按3%税率缴纳契税,按0.05%税率缴纳印花税。

法律依据

《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