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构成四要素为: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2、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同、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4、主观方面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