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合同有有名合同,即在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中确定了名称的合同,具体有借款合同、买卖合同、担保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等;以及无名合同,即不具备明确的名称的合同。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