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所需要的证据,即是原告对于自己主张离婚的事实的证明材料。需要能够证明双方当事人的感情确已破裂等证据,具体如下:

1、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双方经济状况、财产清单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