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查阅卷宗需要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证明、委托书。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办理案件需要时,可以到法院、检察院申请查阅、复制卷宗材料的。查阅卷宗时,需要提交律师执业证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函)及委托书等材料。

需要调查的案件的案卷号。没有案卷号,也应知道当事人的准确姓名(名称)及案件判决作出的年份,以便于档案室工作人员查找。

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是查阅自己代理过的案件,有诉讼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即可。如是查别的案件,需委托人另行签署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是公民的,需要携带公民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法人的,需要法人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律所介绍信或律师调查专用函,写明要调阅的事项。律师个人的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法院档案室留存。当然,最后不要忘记在你调取的案件复印材料上加盖法院档案室档案查询专用章。才可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

扩展资料

1、律师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但从事法律事务的人,一般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持有司法局颁发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也有一些是无证也无正当职业从事法律事务的,俗称“黑律师”,并不是真正的律师。

2、律师必须既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又有执业证书。如果只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也不能被称为律师。

3、律师的服务对象是整个社会,没有特定对象。自然人、法人均可委托律师代为法律事务。

4、从事律师业务时必须有当事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允许越权或滥用权利。

5、律师是法律工作者,律师只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工作受法律保护,不受行政单位、党派、个人的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