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分为三类: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2、授权实施行政处罚。

3、委托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能够接受行政委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②、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③、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由有条件的组织进行相应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