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以为是有人临时把东西放在那儿,小魏没有在意。但没过多久,小魏便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婴儿的哭声,出去后才发现哭声正是从那个收纳箱里传出来的。孩子哭声引来了路人,几个带孩子的老人打开了箱子,里面是一个用被褥包着的女婴,身边还放着半袋奶粉和100元钱,身体好像也没有什么缺陷,粉嫩的小脸特别惹人怜爱,引得不少围观者连连惋惜,“哪个父母这样狠心!”小魏说,不少热心路人围了过来,有人给女婴遮太阳,有人给女婴找水。后来,女婴可能是饿了,哇哇直哭。一位路过的年轻女子小心翼翼地把女婴抱在怀里,在墙角坐下来,当街为婴儿喂起母乳,原本哭泣的女婴也慢慢安静下来。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沣东派出所民警阎选奎说,他们接警赶到现场时,女婴正安静地躺在那个年轻妈妈的怀里,不少路人纷纷往婴儿衣袖里塞钱,有50元的,也有100元的。女婴看起来出生最多不过三四天,当天下午就被他们送到了咸阳市社会福利院。目前,基本可以断定女婴是被父母遗弃的,警方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昨日下午,咸阳市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介绍,经初步检查,女婴疑似脑瘫,其他器官性疾病还需要进一步检查。【事件经过】遗弃婴儿的行为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进行不同的定性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为成员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于遗弃家庭成员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做出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判决。”这种情况下,遗弃婴儿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保护婴儿的规定,构成了民事侵权行为。但是婴儿自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法进行保护自己权利的诉讼,可以由没有实施遗弃行为的一方实施诉讼活动。其次,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这种法律规定仅仅适用于那些虽然实施了遗弃婴儿的行为,但是并没有造成严重的结果,而且行为人主观思想上是无奈而为之,对于此种情况若是施用刑罚,违背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所以仅进行行政处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