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合同和房屋过户申请书以及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要求的各项材料等。房屋过户需要当时携带相关材料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