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备案办理流程和资料如下:

所需资料:

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工伤保险费率审批表(用人单位按隶属关系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申请参保人一张一寸照片。

办理程序:

新参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直接到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填写《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社会保险缴费个人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办理参保手续。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拓展资料:

为确保已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能够顺利进行就医和结算,现就异地就医中使用社保卡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应先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确保相关信息正确和医保帐户状态正常,并持社保卡就医和结算。

2.对于仍未办理社保卡申领的有关参保人员,本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到社保卡申领地点办理社保卡(具体地点见附表)。

3.即日起,转诊就医参保人员在住院医院办理转诊手续的同时要进行社保卡鉴权,如存在问题,须到社保卡中心(香坊区和兴路38号三楼B区社保卡服务窗口)进行信息处理。

4.已持有社保卡但未办理卡鉴权的参保人员,如在哈或方便回哈时可到社保卡服务窗口(和兴路38号人力资源中心三楼B区)进行卡鉴权,卡鉴权可由他人代为办理。无法回哈的有关参保人员在就医过程中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