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应该按照下列方法来计算提取职工福利费的税费: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从企业所得税中予以扣除;如果超过的,超过部分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并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