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刑罚的主刑种类的一种,其中还包括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是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