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抵押登记,到车管所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内容。

申请解除抵押:

携带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去车管所。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