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职工需要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 受理地点主城区: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 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 2. 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3. 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 原双桥区:工商银行双桥区支行 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 立等即办办理程序: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及需开具缴存证明的职工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由需开具缴存证明的职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