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好了,就可以当天去拿了,只要交警队给个证明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