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由转让人与受让人承责任。因为法律规定,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应由转让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一条,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