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资入股程序:
1、办理股权出资批准手续;
2、股权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3、股权认缴出资或实际缴纳出资;
4、股权出资公司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5、被投资公司进行验资;
6、被投资公司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