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项目的建设阶段,分为前期工作项目、筹建项目、施工(在施)项目、竣工项目和建成投产项目。

2.按建设的性质,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重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3.按建设规模和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性,分为大型、中型、小型项目。

4.按隶属关系,分为主管部直属项目和地方项目。

5.按其投资效益,可分为 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公益性项目。

一、基本建设项目的定义:

指在一个场地或几个场地上,按照一个独立的总体设计兴建的一项独立工程,或若干个互相有内在联系的工程项目的总体。简称建设项目。工程建成后经济上可以独立经营,行政上可以统一管理。

二、基本建设项目的重要性:

基本建设项目的兴建是国民经济建设事业的基础。社会主义国家重视建设项目的计划和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综合平衡和专题平衡的基础上,审慎地规划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建设项目的类型、数量,以及本期从事建设前期工作、组织施工和建成投产的项目的数量,以便合理地确定基本建设的规模、速度、比例和布局,并充分提高基本建设投资的经济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