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开审理的案件:1、牵涉国家秘密的案件;2、牵涉个人隐私的案件;3、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经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4、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牵涉商业秘密的案件;5、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6、法律另由限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