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这一规定对专项集体合同制度作了明确。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专项集体合同涉及某一个侧面的问题,因而订立的时候就更有针对性,一般是针对某个劳动关系双方都关注的问题订立专项集体合同。该条规定对专项集体合同的种类作了列举,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的约束力和其他集体合同相比,也有其特点,即其所涉及的只是企业的一个方面,但却有可能对全体职工(如劳动安全卫生、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有约束力,或是对部分职工(如女职工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