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离婚赔偿的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通常要根据离婚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定夺,还要根据受害者所受到伤害的程度、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来进行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