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达成变更的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变更都能够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诉讼变更孩子抚养权时,需要具有正当理由才能使得法院判决变更,比如一方当事人丧失抚养能力、继续抚养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或者其他正当理由。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