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身份信息;

2、劳动合同期限;

3、工作内容;

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5、劳动报酬;

6、劳动纪律;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