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复审的处理程序首先,需要准备好复审申请书和意见陈述书以及证据材料。申请书和意见陈述书等格式文本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或者复审委员会网站下载,参考使用。其次,正常情况下,专利复审需要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10-12层)递交材料,申请专利复审。许多情况是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被告申请涉案专利无效,这种情况下可以拿着法院的受理通知书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递交材料,可以当场拿到受理通知书。再次,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了无效复审的申请之后,如果有新的证据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在一个月之内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补偿证据或者补偿意见。超过一个月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不予接受。最后,一般会有一个口审程序,这个程序是专利复审程序中最重要的的部分。口审程序跟法院的开庭程序类似,规则略有不同。双方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都要到场,向合议组说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自己的请求和事实理由。对于一些复杂的专利,最好应该带着专利产品或者模拟器具,以供合议组对事实和技术问题进行查明。复审委员会审查完毕之后会出具审查决定书,对复审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决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