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注意合同的审批制度和审查制度;注意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和意思表示;注意合同的价格、标的、履行期限等详细内容;注意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八百一十四条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