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应携带下列材料前往公司注册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材料清单:(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股权转让协议;(3)章程修正案;(4)法定代表人任(免)职证明;(5)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6)(成立董事会的)董事会决议;(7)新法定代表人不是董事会成员的,提交公司董事、监事成员任职证明;(8)法定代表人兼职总经理的,提交总经理任职证明;(9)法定代表人是法人股派入代表的,提交派入职工代表证明。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