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有2本,离婚的夫妻双方均具有一本作为解除婚姻关系的凭证。如果有一方当事人不小心遗失或者损毁了本人应当及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补办离婚证的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