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直行道上右转的,扣三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直行道上右转的行驶,不记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如果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通行,驾驶人记3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记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