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虽然都在公司坐班,但管理不那么严。可是上周,因一个网友到北京来玩,恰巧来到我公司附近,由于当时我工作也挺累,正好想休息,我们就在公司楼下碰了面儿。因为对方还要赶着忙自己的事,我们聊了一会儿,他就走了。我回到工位的时候,发现qq忘关了,刚好记录下我们在楼下碰头前的留言。之后,老板借口上班期间私会网友,严重违纪把我给辞了。公司确有规定,上班期间不得无故办私事。可我们总共聊了10分钟左右,被辞也太冤了吧。我能否索要赔偿?【律师解答】不服被辞想维权员工可申请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四款,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本案中公司应当将公司规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至于劳动者上班期间私会网友10分钟是否构成严重违纪则有待商榷。职工如对公司辞退自己的做法不满,可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