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1、财产问题

法院在处理因同居关系而产生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案件时,一般会按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2、子女抚养问题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非法同居存在哪些问题

如今婚前同居(非法同居)现象非常严重,因婚前同居而引发的相关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既有感情纠缠不清的也有财产分割不明的。能够较好处理的话,对于双方来说都不是问题,但一旦主力不好对于双方来说就可能是个非常痛苦的事情。

主要问题表现如下:

1、一旦男方不愿意与女方结婚,女方便向男方索要巨额欠款,称之为青春损失费;

2、一旦女方不同意与男方结婚,男方便以种种可怕的言语或行为对女方进行威胁;

3、愿意结婚的一方到对方单位或家庭进行纠缠4, 双方因财产分割产生矛盾;

5、双方因子女的归属及抚养产生矛盾;

6、愿意结婚的一方走极端自杀或自残;

7、其他现象。对于以上任何一个现象,都不是双方愿意看到的,同时也是非常挠头的事情,一旦不能得到较好的处理就会产生一系列的恶劣后果。

对于因非法同居而产生的各类纠纷应重点放在调解上。不要采取生硬的态度,当然对于那些根本就没有调节余地的,就要诉诸法律来解决。调解需要艺术,需要经验,也需要法律知识,因此最好聘请富有经验的律师去进行调解,一旦调解不成就立即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