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双方需提供的材料有:出租人提供身份证、户籍地证件照信息,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承租人提供身份证、户籍地证件照信息或者法人资格证、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