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享受权利的主体分,人权包括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两种。前者是指个人依法享有的生命、人身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自由平等权利;后者是指作为个人的社会存在方式的集体应该享有的权利,如种族平等权、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环境权、和平权等。

按照权利的内容来划分,人权包括公民、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两大类。前者是指一些涉及个人的生命、财产、人身自由的权利以及个人作为国家成员自由、平等地参与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后者是指个人作为社会劳动者参与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方面的权利,如就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等权利。

扩展资料:

人权通常是指普遍的人类权利,不论其管辖范围内或其他因素,诸如种族、国籍或宗教。被多数国家认同的人权立法包含如下:

安全的权利:有关禁止犯罪行为,如谋杀、屠杀、酷刑和强奸。

自由的权利:有关自由的范畴,如: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以及宗教信仰的自由。

政治的权利:有关人民的自由参政权,如抗议或入党。

诉讼的权利:有关防止滥用法律制度,如监禁审讯、秘密审讯和过度惩罚。

平等的权利:有关公民的平等, 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福利(经济)的权利:有关提供教育和免于遭受严重的贫穷和饥饿。

民族的权利:有关群体免受种族屠杀和其建立民族国家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