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判处三年以上徒刑的罪犯,不能缓刑。(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此外,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所以,妨害公务罪是有可能被判缓刑,但前提必须为不得是累犯和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妨害公务罪如何处罚1、妨害公务犯罪情节一般,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小,未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拘役四个月。妨害公务犯罪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2)每增加轻伤一人,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20%以下:(1)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2)造成财产损失数额较大的;(3)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的。4、公务人员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的,可减少基准刑10%一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