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成立公司的流程:1、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方和公司协商达成一致意见;2、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该土地使用权的货币价值;3、签订土地使用权入股协议;4、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