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的赔偿原则:按照实际损失完全赔偿的原则;合理预见原则,即损失赔偿额不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损益相抵原则、减轻损害原则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