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2、工程范围;3、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7、相互协作;8、违约责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