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的方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而在现役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除非军人一方具有重大过错,否则一般是不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当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