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是有二次报销的,可以在医院或当地社保局进行报销。

一、新农合二次报销所需材料:

在申请二次报销时,需要携带下面这些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1、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2、居民身份证患者户籍原件、参合证(卡)原件;

3、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者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复印件;

4、费用清单、出院结算单或者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持有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的慢性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以及门诊病历;

6、患者本人或者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账号。

二、新农合大病报销流程:

1、出院时即时结算

因大病在当地的二甲医院或者定点医院就医的新农合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医院收费窗口由医院垫付大病保险赔付资金,出院时自动依据新农合大病保险比例来报销,不需要额外办理报销手续。

2、出院后结算

如果是出院后办理报销结算,则手续相对麻烦一点。大病患者出院后需要携带诊断证明、身份证、参合证原件等材料到新农合结算科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则可拿到新农合补偿款,不符合条件则按照一般住院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28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