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体欠条作废参考范本如下:

xxx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已偿还xxx元,将此债务清偿完毕,此欠条作废。

最好让债权人写一个收据或者是声明,就写“xxx(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已经清偿xxx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的xxx元(大写)的债务,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

2.最简便的方法是直接将原借条销毁,重新写一张借条。

不销毁原借条,不论你在新借条里怎么声明,未来都要面临较重的举证责任。

至于款项的流传过程,不须记载在借条里,借条其实就是一种简易的借贷合同。合同只需表明合同双方即可,款项的出借人要么确定为你朋友,要么确定为你朋友的亲戚,加入过多无关人只会让合同关系复杂,提高将来一旦出现纠纷时的处理难度。

扩展资料:

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一、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签字,最好是按上指纹。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二、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应阿拉伯数字标注后再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三、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担保人签字,按手印。

四、一式两份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