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恶性肿瘤;

2.尿毒症 ( 肾衰竭 );

3.重症肝炎 ( 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 );

4.脑中风;

5.急性心肌梗塞;

6.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7.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每年医疗费负担 2 万元以上的其它疑难杂症。

【法律依据】

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规定,救助对象有:

(一)农村五保户,农村贫困户家庭成员。

(二)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