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本付息的。但前提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如果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并且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