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构成要件是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客观上表现为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间接故意或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