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2015年3月份起按新费率核定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已按原费率缴纳3月份失业保险费的,其多缴费用可抵扣次月缴费。三、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扩面征缴,着力落实社会保险费一票征收制度,稳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基金征缴水平,努力实现制度的动态全覆盖。四、各地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