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需要的条件有: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具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2、双方当事人因为感情不和已经分居2年以上;

3、具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有恶习屡教不改的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