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非,即农业(农村)人口转为非农业(城镇)人口,是中国大陆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实行的一项严格城乡人口户籍管理的制度。

农转非是指起源于80年代初期的国家改革开放后城市发展和规划要把本来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口,以划拨部分土地和商业网点建设和各种保障政策作为安置,办成的性质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所转变成为了第三产业劳动的人口。这是国家给予这部分人员生活和生产等各方面的政策性保障。

扩展资料:

2000年前后中国政策要求农户的大中专学生必须将户口迁至学校城市集体户,但是该户口并非居民户而是一种学校特有集体户,表示该人民这段时间实质居住与活动在该学校所在城市,因此不算是实质农转非而是一种“暂时农转非”。大学生毕业后多数不会选择再回农村,而是在城市或别的城市留下来工作,户口也就迁到工作单位,在小公司上班的则多数挂靠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此时也就迁出学校。少数回农村的人则自行迁回。

对于某些人口壅挤的一线城市有禁止或有条件落户规定,此时毕业生便拿暂住证视为外来人口,本人户口必须自行迁回出生地农村回归农民身份,多数学校有两年的缓冲期,当发现超过两年还未迁回农村的,将报请公安机关自动强制迁回该学生的出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