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责任,是指事故上当事人或者对交通事故负有防范、处理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因为其行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构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行政违法行为,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民事责任,交通事故民事责任也就是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