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作品分为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

1、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作者享有,但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2、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也可归入特殊职务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