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婚外情证据是很重要的证据,但是这类证据不易收集,以下是关于婚外情证据的一些收集方式:

1、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异性做出的书面材料;

2、显示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3、录音录像等能够证明有婚外情的视听资料;

4、手机短信;

5、通讯软件聊天记录和电子邮件。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条,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